为了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广东中烟萃取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中烟萃取中心建设项目;
2.性质:改扩建;
3.项目位置:广州市荔湾区环翠南路88号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卷烟厂厂区内;
经纬度坐标:113°13′56.635″E,23°3′6.326″N
4.建设规模:
项目选址在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卷烟厂厂区内香料库西侧建设预留用地(占地约3600㎡),新建萃取中心生产工房1栋(单栋两层甲类生产工房),为公司精油萃取量产提供生产场地及配套设备设施。初步规划首层为生产区,二层为暂存、公共配套区。
项目生产规模如下:年产烟草精油75kg、烟草提取物30t、甘草提取物10t、枸杞提取物5t、灵芝提取物5t、香茅精油10kg、其它植物提取物或精油10t。
5.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废水:现有工程配套建设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 1200m³/d),主要处理工艺为气浮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缓冲池+臭氧-曝气生物滤池。废气:1)制丝及卷接车间废气:中央除尘系统(21 套高效扁袋除尘器)+5 套生物滤池法异味处理系统及 1 套离子法异味处理系统+6 根 25m 高排气筒。 2) 蓄热式燃气加热炉废气(以天然气为燃料):2 根 24m 高排气筒。 3) 燃气锅炉废气(以天然气为燃料):4 根 20m 高排气筒。 4) 食堂油烟废气(以天然气为燃料):2 套“运水烟罩+静电除油” +2 根 40m 排气筒(楼顶排放)。 5) 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以 0#轻柴油为燃料):水喷淋 +15m 排气筒(楼顶排放)。 6) 实验工房废气:设有 2 套除尘系统+2 套离子法异味处理系统+无组织排放。 7) 污水处理臭气:池体加盖+管道收集+1 套“等离子+生物除臭”+无组织排放(约 8.5m)。
6. 噪声:
设备选型、减振、吸声、隔声、建筑围蔽、合理布局、设备柔性连接以及厂区绿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相关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环境风险:事故废水暂存于污水处理站调节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学衡 电话:020-81238295
邮箱:467432116@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沙环翠南路88号广州卷烟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工 电话:020-87638138转308
邮箱:13902206938@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力达广场A2栋1803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表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方式和途径
提交公众意见表可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发送邮件、邮寄等。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求意见稿公示为止。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