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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中水回用及锅炉改造项目的环评简本
更新时间: 2014/1/22 15:27:37  下载次数: 256
项目名称
广元(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中水回用及锅炉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广元(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元(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坐落在广州市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内,现为了符合《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粤环〔2007〕83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配套电镀企业原地保留审查规范(试行)的通知》(穗环〔2010〕86号)在基地外保留的要求、《广东省水资源综合利用“十一五”规划》和《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减废减排之精神,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决定改造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及新增中水回用废水处理系统,使工业用水循环回用率达到60%以上,同时将锅炉所使用的燃料由轻质柴油变更为天然气,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废水站改造及中水回用项目总进水量为811800t/a(2320t/d),中水回用水量为487800t/a(1395t/d),设计废水回用率为60%以上。锅炉改造项目,在原燃柴油机头改成即可燃柴油又可燃天然气的燃烧机头,并安装一个燃气调压站(柜),年烧天然气量约48万m³。
主要环境问题:
1、中水回用项目
在运营过程中,由于有60%的废水经过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因此外排的废水以及其污染物会减少,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设备运行噪声和污泥。
2、锅炉改造项目
本锅炉改造项目运营期间主要污染源包括: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和锅炉运行产生的噪声等。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后的尾气可直接排放,无需经水喷淋除尘器,因此改造后,无喷淋废水产生。
污染防治措施:
1、中水回用项目
(1)废水
本中水回用及废水站改造项目总进水量为2320吨/天,中水回用水量为1395吨/天,外排废水925吨/天,按每年350天计,外排废水总量为324720t/a。废水经过改造后的废水处理站,采用物理化学混凝沉淀+生化处理+膜处理组合技术处理,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等重金属的排放浓度须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的标准,其余指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之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区水质净化厂处理,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一级B标准,然后进入南岗涌,不会对受纳水体产生明显的影响。由于改造后,废水的排放量比原有的减少约48.8万t/a,因此,本改造项目对南岗涌的水质影响会相应减小。
(2)恶臭
本项目废水属于工业电镀废水,未经过处理的废水一般没有恶臭产生。本项目废水处理工艺采用物化+生化。在生化处理的过程中会有恶臭产生。通过计算得出,NH3、H2S在14m处达到此标准的要求。由于本项目位置距离最近的南边界约20米,因此,预计该污染物到达厂界时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厂界二级标准(即NH3≤1.5 mg/m3,H2S≤0.06 mg/m3)的要求。
(3)噪声
本次建设将新增一套中水回用设施及其配套设备,这些设备运行过程产生一定的噪声,设备运行噪声约为65~80分贝。通过对设备定期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作,经有效隔距离衰减作用,预计边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白天小于65分贝,晚上小于55分贝,同时设备的运作也不对厂内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上产生酸性蚀刻废液4200t/a属于HW34危险废物,碱性蚀刻废液720t/a属于HW35危险废物,剥锡废液300t/a属于HW17危险废物,分别用桶收集,定期交由广州市萌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由于进入中水回用处理的废水,都需经原废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因此预计中水回用后污泥量不变,还是约250吨/月(3000吨/年)。此污泥含有铜等,属于HW22危险废物,拟继续委托广州市金冶环保处置有限公司处理。
2、锅炉改造项目
(1)废气
本锅炉改造项目以天然气为燃料,年烧天然气约48万m³。天然气燃烧只产生少量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符合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因此,改造后的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经过15米烟囱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本锅炉改造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锅炉和引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这些设备噪声源强在80~90dB(A)之间。通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及吸音等措施来治理,并经自然衰减及墙体的阻隔后,其厂区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主要环评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后,其产生的污染源经有效处理后,将不致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建设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项目建设单位在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的同时,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中的环保措施,并要经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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