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大良云近东区32号地块已委托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大良云近东区32号地块
2、项目概况:大良云近东区32号地块项目位于大良云近东区32号地块(即桂畔上东别墅东侧地块),项目总投资约17亿元,占地52114.46m2,绿地率为33%,总建筑面积228525.01m2,其中计入容积率面积为156343.38m2。本次规划包括10座高层住宅楼,少量商铺、一间幼儿园和其他配套建设有文化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物业管理用房、公厕等设施,项目地下建筑作为地下停车场及部分设备用房等,规划入住户数约692户。项目拟于2013年7月1日动工,2015年6月30日竣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简述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扬尘,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机械设备废气、施工废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生活污水、发电机尾气、机动车尾气、油烟废气、垃圾收集站臭气、燃用天然气产生的烟气、设备和机动车辆的噪声、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针对各种不良的环境影响,本项目拟采取如下治理措施,以减少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形式
在“顺德人论坛”上刊登《大良云近东区32号地块第二次网上公示》,在本项目建设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区、学校等处张贴公告并发放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形式进行索取查阅和提供意见。查阅及提供意见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3年4月2日至4月16日),您可以将意见或建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形式反映给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昌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大良街道驹荣路桂畔上东区东乐路22号商铺 邮政编码:528300
联 系 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757-29282666 电子邮箱:175116841@qq.com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2193号1001室 邮政编码:510500
联 系 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13715490224 电子邮件:515100552@qq.com
佛山市昌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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