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奥林匹克中学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保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于2023年12月编制了《广州奥林匹克中学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
2024年1月9日,由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及3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组审阅了《验收监测报告》,并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充分讨论,验收工作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广州奥林匹克中学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氮地区(AT06070506地块),天坤二路北侧,健明五路西侧,一期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532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53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83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691平方米)。项目实际总投资47914.15万元,环境保护投资954.3万元,环保投资1.99%。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栋小学教学楼(5F)(中学教学楼及生物化学实验室为连体建筑,共6F)、1栋中学教学楼(6F)(中学教学楼及生物化学实验室为连体建筑,共6F)、1栋图书行政楼(6F)、1栋艺术楼(5F)、1栋实验楼(5F)(其中生物化学实验室不属于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内容)、1栋室内体育用房(3F)、1座室内游泳馆、1座后勤综合楼(11F)(其中1楼饭堂不属于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内容)、1个田径场、8个室外篮球场、1个室内篮球场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由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编写的《广州奥林匹克中学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1月20日项目取得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奥林匹克中学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穗(天)环管影[2018]38号)。建设单位于2019年4月5日开工建设,2021年8月15日竣工完成。
验收范围:1栋小学教学楼(5F)(小学教学楼及行政楼为连体建筑,共6F。)、1栋中学教学楼(6F)(中学教学楼及生物化学实验室为连体建筑,共6F。)、1栋图书行政楼(6F)、1栋艺术楼(5F)、1栋实验楼(5F)(其中生物化学实验室待投入使用后另行验收)、1栋室内体育用房(3F)、1座室内游泳馆、1座后勤综合楼(11F)(其中1楼饭堂待餐饮功能建设完善后需另行验收)、1个田径场、8个室外篮球场、1个室内篮球场等,奥林匹克中学项目原规划拟在后勤综合楼地下室一层内设有1台功率为600kW备用发电机(目前尚未设置备用发电机,若后期设置则需另行验收)、一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三级化粪池)、一套厨房废水处理系统(隔油池)、一套厨房油烟处理设备。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环评设计生产能力:招生人数为3480人(其中校内住宿的学生约为1950人),教职工数369人。
目前招生人数为469人(其中校内住宿的学生约为343人),教职工数60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变,使用功能不变,生产工艺不变,生活污水和废气处理措施不变。仅增加部分设备,以上变更不会对环境影响产生显著变化,更不会加重不利的环境影响,故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一期工程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汽车尾气。
一期工程项目验收废气产生情况及说明见下表。
表1期工程项目验收废气产生情况及说明一览表
序号
|
来源
|
污染物种类
|
环评报告表、环评批复治理设施
|
实际治理设施
|
排放形式
|
排气筒高度
|
排气筒内径
|
排放去向
|
1
|
厨房油烟
|
油烟
|
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
|
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
|
有组织
|
50m
|
0.5m
|
达标排放大气
|
2
|
汽车尾气
|
NOX、CO、HC
|
经排风竖井引至地面排放
|
经排风竖井引至地面排放
|
无组织
|
/
|
|
达标排放大气
|
(二)废水
一期工程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饭堂废水、绿化用水、场地清洗用水等。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饭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绿化用水最终被植物、土壤吸收,或被蒸发与空气中,不纳入污水中考虑;垃圾场地因用于临时堆放垃圾,残留的垃圾渗滤液以及在运输过程洒落的垃圾碎屑需要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洗,清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三)噪声
一期工程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地下停车场通风设施产生的噪声、饭堂、配电房及变压器等设备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等,噪声源强为60~80dB(A)。其中,项目尚未设置备用发电机,故本期验收无发电机产生的噪声。
一期工程项目采用低噪设备,在各声源产生处进行减震、隔声等处理;加强校园管理,禁止大声喧哗,车辆出入口设置禁鸣标志。
营运期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一期工程项目设有垃圾站,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
生活垃圾由密闭垃圾箱分类收集后,由市政卫生部门送垃圾场卫生填埋处理;餐厨垃圾均为潲水,餐饮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厨余和泔水委托给取得收集、运输和处置许可的企业收集、运输和处置;就餐场所设置垃圾桶,由服务人员定期打扫清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实际运营负荷达到设计能力75%以上。
2023年3月6日-7日,建设单位委托广东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一期工程项目的废气和噪声环保设施及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编号为LY20230303101。
从监测结果可知,一期工程项目总排放口废水排放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一期工程项目饭堂油烟处理后排放口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生产设备合理布局,经减振、消声、隔声等处理后,一期工程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广东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3月17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LY20230303101)和现场检查表明,一期工程废水、废气及噪声经采取环保措施均可达标排放,相关环境应急措施已落实到位,一期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没有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广州奥林匹克中学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生产内容符合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意见(穗(天)环管影[2018]38号)的要求,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该项目无不合格情形。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和建议
加强环境管理及对一期工程环境应急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加强对噪声影响治理及监管,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如生产内容或环保设备发生重大变更,应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2024年1月10日